外服控股: 外服控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通知债券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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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27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由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有 4 人存在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等情况,根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88,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33 元/股。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284,199,650 股变更为 2,283,711,650 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等书面证明文件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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