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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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23014    债券简称:凯发转债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孔祥洲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 9 人,
其中董事肖勇、张世虎、宋平岗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及财
务负责人 3 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
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部分。
  独立董事宋平岗、林志、周水华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
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6 亿元人民币
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具保函、承兑、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
金等需求,有利于促进其经营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
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规章和本公司相关规定。
  天津华凯为公司持股 49.71%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天津华凯提供担保,
系支持天津华凯的发展,控股子公司天津华凯的其他股东未提供相应股权比例的
担保亦为提供反担保。天津华凯的日常经营由公司主导,少数股东为清华大学标
的知识产权对应的科研成果处置后归属清华大学的股权持有方及清华大 学教师
等,少数股东清华方不参与日常经营及管理,其经营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
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有效控制范围内,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供技术服务合计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2023 年初至今已审议通过的额度
不计入其中)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肖勇、张世虎回
避表决。
  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
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05,105,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十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1,525.525375 万元(含税)。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股本发生变动的,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
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22]43 号)的相
关规定及要求,经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
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2023 年-2025 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审议本次证券发行的方案、预案、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
项等;
  本次证券发行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
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
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
的 30%。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遵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执行,若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
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③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
产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
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相
关议案(如适用)
 (四)审议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
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相关议案
 (五)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具体
内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
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其他法律文件;
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
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
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
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
事宜;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
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
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六)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内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 名:
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王勇先生、肖勇先生、张世虎先生、王传启先生,其中
肖勇先生、张世虎先生为股东单位通号集团的派出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
历后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
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
项投票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名:
周水华先生、方攸同先生、徐泓女士。(上述候选人简历后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
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
项投票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
   (财会【2022】31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对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
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以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本次年度报告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电机系铁道电气化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铁电气化勘测
设计研究院接触网设计项目负责人、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接触网科科
长、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兼电力牵引研究所副所长、凯发有限执
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南凯、北京瑞凯执行董事及天津华凯、天津东
凯、天津优联、天津保富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孔祥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616,22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6.9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孔祥洲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孔祥洲先生从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业于西南交通大学铁道牵引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中铁电气
化勘测设计研究院变电科工程师、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电力牵引研究所
开发部部长、凯发有限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天津东凯董事、总经
理,天津保富董事、天津华凯董事、凯发德国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386,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伟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系铁道电气化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铁电气化勘
测设计研究院行车供电科工程师、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电力牵引研究所
生产部部长、凯发有限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天津东凯监事,北京南凯总经
理,全面负责北京南凯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王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勇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业于湖南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
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铁建电
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通号(郑州)电气化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现任通号(长沙)轨道交通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曾获得全国铁路总工会“火车头”奖章、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全国优秀施
工企业家”、长沙高新区“二〇一八年度优秀企业家”、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中国通号先进工作者”等。
  截至本公告日,肖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肖勇先
生为公司关联法人股东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通号(长沙)
轨道交通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肖勇先生与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勇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于北京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会计员、会
计主管、财务部部长、价格部部长、预算管理部部长、纪检工作部兼监察审计
部部长;2015年至今在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现任中国
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0年4月起分别先后兼任通号通信信
号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广东粤财
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通号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通号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世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张世
虎先生为公司关联法人股东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中国铁
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兼任通号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
董事、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通号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通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外部
董事。张世虎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世虎
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工学
博士学位。曾任烟台东方电子中心研究所工程师、烟台东方电子保护事业部高
级工程师、凯发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天津东
凯、天津华凯董事,主要负责公司研发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王传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20,80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63%。除此之外,王传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传启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
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北京科纳特造型艺术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北京凯视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周水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周水
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水华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 年 7 月至 1997 年 3 月历任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
员、高级工程师,1997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于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大学,先后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研究员、教授、求
是特聘教授、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目前兼任中国铁道学会高速
铁路委员会和牵引动力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工产品可靠性专委会和
中小型电机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601100)独立董事,
博菲电气(001255)独立董事,苏州鑫丰恒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方攸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方攸
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攸同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6 年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
(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并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86 年至
商学院教授;同时兼任新疆弘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及北京中盛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现任赛升药业(300485)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泓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徐泓女
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泓女士因长生生物事件,2018 年 12 月被中国证监
会予以警告,2019 年 5 月被深交所公开谴责,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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