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 尤夫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资金需求,关联方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帮科技”)拟向公司及
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际办理借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一年期 LPR 贷款市场报价。胜帮科技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
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使用,本次财务资助
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胜帮凯米”),胜帮凯米的控股股东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陕煤集团”),胜帮科技的控股股东为陕煤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胜帮科技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立青女士和荣先奎先生履
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参与表决的 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就
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接受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上市规则》第 6.3.10 条免于将本次接受
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接受
财务资助事项免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路 5709 号 1 幢 1008 室
法定代表人:朱保平
注册资本:14682.605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煤化工科技和石油化工科技、新能源科技、新材料科技、环境污
染防治工程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境
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工程设计(凭许可资质经营),建筑业(凭许可资质经营),
纺织品、家具、服装、玩具、煤炭、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产品、机电设备、
电线电缆、仪器仪表、阀门、建筑材料、燃料油、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详见许可证)、化工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胜帮科技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3,178,332.43 万元,
净利润为 141,929.86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 1,140,653.57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为胜帮凯米,胜帮凯米的控股股东为陕煤集团,胜帮科技是胜
帮凯米的母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胜帮科技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胜帮科技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际办理借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不高
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 贷款市场报价,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
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胜帮科技本次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向公司提供借款,本次关联交易价格
系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 市场报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
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胜帮科技本次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其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
力支持,该财务资助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和稳定经营。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相关关联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煤炭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关联方胜帮(杭州)能源供应链有
限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聚氯乙烯树脂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陕西北元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 6500 万元。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本次关联交易中出资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自 2023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
与陕煤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关联交易额度为 13,000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无需提供
担保,亦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胜帮科技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支持,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
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发展
的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