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公
司二楼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银建主持,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
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
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决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合理,能够体现公司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
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被聘为公司的外
部审计机构以来,一直坚持公允、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审
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收费水平合理,审计质量可靠。同意继续
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
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分红派息: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247,585,4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7,137,81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同意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
购价格相应予以调整,回购价格由 4.47 元/股调整为 4.32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股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对回购注销股票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决议内
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回购
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56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 4.3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