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38,707,853.24 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着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
则,结合目前自身的股本现状、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
因素,提出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体如下: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933,7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9.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2,940,419.1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34,966,89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本次利润
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
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
性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
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后提出,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
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
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中
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
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在综合考虑公司股本现状、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
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后提出,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
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
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
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状况、经
营性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且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
划等因素,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保障了股东的合理
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