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4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
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34,523,025.32 元,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243,331,719.04 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4,333,171.90 元,再加
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90,286,220.54 元,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基于 2022 年度公司的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
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
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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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
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于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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