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 2022 年度内严
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
务,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
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为公司规
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七次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一致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增加为子
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月 26 日 第十五次会议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
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5)《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月 23 日 第十六次会议
法>的议案》
(3)
《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单>的议案》
(1)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月 12 日 第十七次会议
票期权的议案》
(1)《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对外报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月 22 日 第十八次会议
(9)
《关于确认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制
定<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确认 2021 年度监事薪酬以及制定<2022 年度监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2)《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14)《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6日 第十九次会议 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月 24 日 第二十次会议
(4)《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月 25 日
议 (4)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
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等,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
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财务内部管理控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
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编制财务报表,2022 年度财务报告真
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
司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执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
公司股东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进行仔细审核。监
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为公
司资产安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起到了良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为子公司签订的银行借款合同提供的担
保金额为 1.7 亿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9.88%。除此之外,公司
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或造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
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份的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公司监事会 2023 度工作计划
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确保
公司依法运作、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
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完
善,从而进一步督促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企业健康发展。
作情况实施监督和核查;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的情况进行监督,
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监督,保证资金合规性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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