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军先生自增持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5),
上述增持计划时间过半,李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9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14%,增持股份成交金额
为人民币 500.44 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
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 21,3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26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票价格的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
顺延实施事宜。
本增持计划。
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期间,李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 9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14%,增持股份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500.44
万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增持主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实施完成持有股份
增持方式
体姓名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军 集中竞价 11.5264% 21,415,100 股 11.5778%
股
四、其他相关说明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李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