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 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 元/股
?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一致行
动人未来 3 个月、6 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无其他持股 5%以上股
东
? 相关风险提示
施或完成的风险。
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
的风险。
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东大会决策程序及相关监管审批或备案程序。 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存在
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启动未授出股份注
销程序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内在价值的判断及认可,为有效维
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充分调动公司核心
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将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 元/股(含元 1.60/股),未超过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
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
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公
司拟将所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现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60 元/股,按
照本次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用途 回购资金 25,000 万元 回购实施期限
拟回购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
(股) (元)
员工持股计划 156,250,000 1.53% 250,000,000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6 个月内
合计 156,250,000 1.53% 250,000,000
董事会决议之日至本次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七) 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4 月 24 日
-2023 年 10 月 23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期限仍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最长期限。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易日内;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八) 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
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回购公司
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
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
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
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前 回购后
股票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4,767,792 1.81% 341,017,792 3.3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42,457,278 98.19% 9,886,207,278 96.67%
总股本 10,227,225,070 100.00% 10,227,225,070 100.00%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
分析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
万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 1.08%、2.16%、2.46%。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
划,公司认为,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同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有利
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说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
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
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公司没有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五、公司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询问未来 3 个月、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已向控
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问询并收到相应回复:在本公告日起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
不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没有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
份转让及股票出授手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就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该部分股份进行全部转让,剩余回购股份将依法全
部予以注销。
七、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
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经股东
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
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回
购股份后的转让或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并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
要性。
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
九、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施或完成的风险。
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
的风险。
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东大会决策程序及相关监管审批或备案程序。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存在
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启动未授出股份注
销程序的风险。
鉴于公司将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公司将在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后正式实施回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