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于本次会
议召开前 10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甄胜利先生主
持,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 3 名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
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
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
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 2022 年年度报告(正
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
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
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1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八、审议通过了《高能环境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权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作为受益人,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
公司2023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
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