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2
年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
极出席 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
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和投票情况
本人经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
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10 次,
列席股东大会 3 次。在参与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时,认真审阅
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各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
发表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
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
。
上,发表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发表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
上,发表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上,发表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上,发表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议 2 次,审议议案 4 项,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现场会谈等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对规定信息的准确、
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
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掌握董事会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事
项进行认真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为增强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
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断提
升对履职有帮助的相关业务水平,提高了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提议聘用或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独立董事:宿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