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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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3-004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由李
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1,955,243.20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261,115,853.00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5,000,512,370.06 元 , 期 末 资 本 公 积 金 为
   结合公司所处的焦化行业特点和自身的经营模式、资金需求及盈利
构成等因素,本着回报全体股东的经营理念,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
远利益,统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实际情况,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2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62,121,1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512,424,230.8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为19.85%;上市公司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后续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3-006 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告》。
    五、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决定: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披露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决定: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披露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
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董事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聘期一年,
审计费用: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控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3-007 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续聘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孙水泉、杨晓娜律师
为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3 年度续聘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孙水泉、杨
晓娜律师为公司法律顾问,费用 1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23)第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对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 140A009210 号《关于山西
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3-008 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 9 名董事会成员中,6 名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由 3 名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3-009 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公
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十六、关于对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
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资产
负债比率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最新监管要求;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经营,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
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披露
该评估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2.11 亿元的综
合授信敞口额度(上述额度内,经公司申请,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
限公司可为其中 80 亿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
理人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借款
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3-010 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八、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决定:因工作调整原因免去杨世红担任的董事职务;增补王新
照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通过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时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3-011 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个人简历
  王新照,男,汉族,1968 年 12 月出生,山西临县人,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山西
焦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国际
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焦化事业部党委书记、总裁,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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