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就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告期内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
提供债务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冯晓东、梁俪琼、陈达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