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亿晶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袁晓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副
所长,上海太阳能科研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太阳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东理工大学教授,上海市太阳能学
会副理事长,长三角太阳能光伏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沈险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贵阳市南明区法院法官,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广东经天律师
事务所律师,美尚(广州)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永诺摄影器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西迪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永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广东省注册
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广东省科技专家库成员。曾担任河源海诚税务会
计咨询有限公司经理,现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天博会计
师事务所总经理。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任职,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听取报告等方式及时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业
委员会会议,但因疫情防控要求,我们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内容,并审查表决程序,认为所有
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议案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基于
独立判断,我们对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以 通 讯 委 托 是否连续两 出 席 股 东
亲自出 缺 席
加董事会 方 式 参 出 席 次未亲自参 大 会 的 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袁晓 10 10 10 0 0 否 5
沈险峰 10 10 10 0 0 否 5
谢永勇 10 10 10 0 0 否 5
公司管理层与我们始终保持良好且密切的沟通交流,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
会、专业委员会会议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供详细的会议资料,方便我们充分阅读、
详细研究,并对我们提出的问题及时说明,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
充分支持。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
式增持股份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
的议案》、《关于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 2022 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汇衍生品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了 4 份定期报告及 161 份临时公告。公司信息披露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
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
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履行并行使自身的各项义务及合法权利,充分发
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六、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
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为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献计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责,以客观审慎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
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对董事会的支持和监督作
用,助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
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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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晓 沈险峰 谢永勇
日期:2023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