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
予部分中的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预留授予部分中的 1 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公务
而身故,公司将对上述 4 名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合计 59,5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5)。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59,500 股,公司
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166,777,200 股变更为 166,717,7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
少 59,500 元,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66,777,200 元变更为 166,717,700 元。
本次注销股份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重要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
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
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公室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