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1 股票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3-027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9.28 元
● 修正后转股价格:9.28 元,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核建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变
化。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建”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发行了 299,625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核建转债,转债代
码:113024),根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核建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
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
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
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
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
格调整的公告,并在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
(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
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部分
激励对象因考核不达标等原因不满足激励条件,公司需按规定回购该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的 242,782 股限制性股票。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回购
注销情况,“核建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计算过程如下:
P0=9.28 元/股,A=4.38 元/股,k=-242,782/3,019,714,428=-0.008%
P1=(P0+A×k)÷(1+k)=9.28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