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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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和《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成员在2022年度本着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的原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及
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的监督公司的财务
审计,指导公司内控审计工作,促进公司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职务。2022 年 5 月,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增补了晏国菀女士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将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两名独立董事晏国菀女士、陈朝辉先
生及一名非独立董事王丙星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
格的独立董事晏国菀女士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
配置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
部会议,分别审议了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续聘年报审计机
构、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财务工作、年审事
务所审计情况等汇报,对相关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和建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就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委员对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合资公司管理等方面提出
建议。
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
续聘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会
议就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含商誉)减值情况、关联交易和续
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
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会议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情况进
行了沟通交流,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免金菱车世界两个月租金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正式进场审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确定了公司2021年度
审计报告的时间、范围、人员安排等事项并就重点审计事项交换了意见,以及审
阅了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在信永中和进场开展审计工作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其沟通,并且认真审阅
了信永中和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过
程中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其出
具的审计报告公允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审
计委员会对上述报告无异议,一致同意将信永中和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对定期财务报告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主
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听取了管理层对主要财务指标波动情况及原因分析的汇
报,并就财务报告客观、审慎地发表了意见。同时,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完整和准确,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
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信永中和所有职员均不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
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信永中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
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
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审计项目组人员具有承接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
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
各项审计业务,按时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公正
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有效协助公司推进内控
规范体系。审计委员会决定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
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建议加强对合资公司应收账款、现金流量等方面加强管理。此外,审
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并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
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公
司已建立了良好的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和相关控制制度,重视建设良好的企业文
化,在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系统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信息沟通与
披露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设计
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价。针对合资公司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关注关联交易,在董事会会议审议前认真审查,重点
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有损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并发表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定期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控制关
联交易风险。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整体发展的实际需
要,交易行为均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权益。
实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全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晏国菀、陈朝辉、王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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