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分派方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总股本 523,233,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68 元
(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454,166,895.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156,970,125 股,转增股本
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80,203,875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
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
未超过 2022 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
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及转增股本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及转增股
本总额进行调整。
致。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3,233,75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6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81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73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23,233,75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680,203,875
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4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
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
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户。
括如下: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本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数量(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7,125 0.01 11,138 48,263 0.01
首发前限售股 468,000,000 89.44 140,400,000 608,400,000 89.44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三、总股本 523,233,750 100.00 156,970,125 680,203,875 100.00
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七、相关参数的调整情况
股净收益为 2.2282 元。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凌斌、李宇彬、凌峰、廖科华、陈茂华、张斌、孙建
华、吴远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依
据 2022 年激励计划中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
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
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对 2022 年激励
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请详见公司后续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依
据 2023 年激励计划中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
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
票期权数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对 2023 年激励
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请详见公司后续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4023 号
咨询联系人:范誉舒馨
咨询电话:0755-33001308
传真电话:0755-33615999
九、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