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长陈雄伟先生主持,应到监
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余额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
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
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预计额度内进行,2023 年日常
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该等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监事朱杰先生已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
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
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自有资金短期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自有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