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3-05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与济南市人民政府签订《爱旭太阳能高效电池组件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在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 30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及其配套 30GW
组件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60 亿元(含流动资金),其中固定资产总投
资金额为人民币 180 亿元。建设周期预计为 5 年,计划分三期实施,每期建设 10GW
电池和配套组件产能。公司将充分利用在光伏制造方面积累的成功经验,采用工业
件制造基地。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济南市人民政府签署爱旭太阳能高效电池组件项
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临 2023-055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后续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
                                (临 2023-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爱旭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