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3-02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
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133号)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091,336.88元,合并报表期末的未分配利润为
余公积金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45,644,905.56元,扣除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23,481,119.26 元 , 本 年 度 母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基于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最近三年(2022年度、2021年度、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同时,综合考虑行业整体环境和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目前
经营实际,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
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市场拓展及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将2022
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为顺利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有力
保障,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
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
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的运营状况和长远发展规划,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
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