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38,650,080 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4 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市
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7
号)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普特”或“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92,144 股,并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92,368,576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71,267,89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100,68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起 42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3 名,本次解除限售并申
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38,650,08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1.1972%,将于 2023 年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92,368,576 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21,100,68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1,267,892 股。
归属期第一次归属新增的股份(共计 475,00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归属前的 92,368,576 股变更为归属后的
属期第二次归属新增的股份(共计 22,00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归属前的 92,843,576 股变更为归属后的
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新增的股份(共计 48,00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归属前的 92,865,576 股变更为归属后
的 92,913,576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41.6194%变更
为 41.5979%。
归属期第一次归属新增的股份(共计 694,50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归属前的 92,913,576 股变更为归属后的
归属期第二次归属新增的股份(共计 42,00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归属前的 93,608,076 股变更为归属后的
归属期归属新增的股份(共计 167,257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归属前的 93,650,076 股变更为归属后的
除此之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等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股东黄治家的承诺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
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
范、诚信地履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公司股东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的承诺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发前股份。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公司股东黄淮的承诺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建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杰普特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
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同意杰普特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总数为 38,650,080 股。
(二)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
(三)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可上市
序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流通数量
号 (股) 股本比例(%)
(股)
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
(普通合伙)
合计 38,650,080 41.1972 38,650,080
(四)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 38,650,080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