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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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资料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就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实际发生和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取得了关联交易
审核委员会的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审
议程序履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
各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等
情况,为了保障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增强抵御风险能
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该预
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等情
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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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相关规定,有利
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执
业资格,在为公司审计期间,细致严谨,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
为 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拟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我们本着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
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
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
效,公司运作规范。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确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
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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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
        》,本规划是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
合考虑医药行业发展趋势、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
本、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
略规划、盈利规模、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公
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加
强了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维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规划,并同意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七、关于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
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
值测试情况说明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董事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已按有关规
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我们同
意该议案。
   八、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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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之标的资产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标的资产 2022 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董事会
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已按有关规定对于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潘广成、刘骁悍、周德敏、谢纪刚、柴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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