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
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额为 1891.83 万元人民币。
务调整未发生,或者项目启动时间调整至下一年,部分项目实际进度与预计进度存在差异,导
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情况
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
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方先丽) (杜惟毅) (王海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