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
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是真实、准确、 完整的,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展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对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