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 华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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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3-026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泰股份”)拟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
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的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泰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和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事项,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华泰股份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华泰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
品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华泰股份及其控股子公
司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华泰股份及其控
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华泰股份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华泰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
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华泰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
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华泰股份及其控股
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未来本公司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业务拓展而产生同业竞争,
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该等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
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
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在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
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本公司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其夫妻双方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控制的企业依照
上述承诺事项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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