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3-003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养元饮品”)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姚奎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以通讯方
式出席董事 1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形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姚奎章先生代表董事会作《公司 2022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度工作情况作了总结,形成了《公司独
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媒
体”)披露的《养元饮品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总经理范召林先生向董事会总结了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并作了 2023
年度的工作部署,形成了《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20,252.91 万元。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126,549.36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7,788.85 万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54.51%。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滁州养元饮品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子
公司安徽滁州养元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子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 36,750.08 万元。滁州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股东(母
公司)分配现金股利 36,500.0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养元饮品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子
公司河南养元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子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 33,527.92 万元。河南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股东(母公司)
分配现金股利 33,500.0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鹰潭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子
公司江西鹰潭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子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 48,439.34 万元。江西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股东
(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 48,000.0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养元智汇商贸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子
公司河北养元智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元商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 5,407.90 万元。养元商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股东(母公司)
分配现金股利 5,000.0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
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
公司编制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养元饮品 2022 年年度报告》、《养元饮品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基本薪酬
如下:总经理:180 万元/人民币(税前);财务总监:30 万元/人民币(税前);
董事会秘书:30 万元/人民币(税前)。绩效薪酬根据每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关联董事范召林、邢淑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投入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保证金从事商品衍
生品交易,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 2023 年度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
编制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 20 万元)。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附属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内控报告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等,
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养元饮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计划在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向部分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申请办
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另向该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授信业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申请办
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授信业务;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
水分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授信业务;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城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路北支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新华支
行各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衡水桃城支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
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
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
信额度内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
可循环使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
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办理银承有关的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聘任杨瑞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同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职务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瑞宏
联系地址 衡水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南、滏阳四路以西
电话 0318-2088006
传真 0318-2088025
电子邮箱 yangyuanzhengquanbu@hbyangyuan.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
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
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
自该规定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
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养元饮品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养元饮品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杨瑞宏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
历,中级会计师。2009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公司财务部出纳会计;2016 年 7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江西鹰潭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2 年 10 月起
任公司财务部核算中心主管。
杨瑞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担任职
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