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407 公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号),现将原公告内容进一步补充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以下简称“阳光人寿保险”)
《关于误操作减持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的告知函》,2023年4月18日至19日因其经办人员操作失误,通过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交易金额(元)
(万股) (%)
阳光人寿保险股 2023 年 4 月
集中竞价交易 3.7924 元/股 300 0.34 11,377,200
份有限公司 18 日至 19 日
阳光人寿保险本次减持的股份性质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8,939,641 5.56 45,939,641 5.22
阳光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939,641 5.56 45,939,641 5.22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本次减持事项的说明
由于阳光人寿保险目前并无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故未曾披露相关减
持公告,本次误操作导致的减持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阳光人寿保险就本次误操作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向投资者致歉,今后
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
发生。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