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调整 2023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仔细审阅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二○二三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慎分析,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预计
事项是根据双方目前的业务结构和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合理调整。
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根据本次调整事项相应更新后的《关于
公司二○二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贾增峰 孙水泉 邓蜀平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