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杨振华先生外董事会其他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杨振华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说明。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12 层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惠超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下简称“《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起草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 2022 年度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 2022 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是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
《关于公司 2022 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出具了《北京飞利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对北京飞利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
了专项审计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
核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经监事会核查,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
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法》规定
的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
的合作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
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
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监事会一致同意公
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 2023 年薪酬的议案》
同意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标准如下: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照
公司内部任职的职务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研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