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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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53     证券简称:中科江南         公告编号:2022-111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8,000,000.00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回购股份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包含回购股份。若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未
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94,4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4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年 5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4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股本             本次变动             变动后股本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转增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83,700,000   77.50    66,960,000   150,660,000   77.5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300,000   22.50    19,440,000   43,740,000    22.50
   总计     108,000,000   100.00   86,400,000   194,400,000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度,每股净收益为 1.33 元。
  (1)控股股东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本人/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
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因自
身经济需要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上述期间内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下限亦作相应调整。
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
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 68 号 8 号楼 1710 室
咨询联系人:张驰
咨询电话:010-82658093
传真电话:010-82658317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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