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及《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23年度
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综合考
虑了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
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傅孝思 姜伟民 余鹏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