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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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二二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二〇二二年度述职报告(傅孝思)
     本人作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
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2022 年度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董事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傅孝思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二)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无异议。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司关于补选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并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2
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亿元担保、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
信业务、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2021年度资产核销、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及其附件、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专门委员会任职的情况
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并与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深层次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与其交流相应意见。
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详实地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
召开了 2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认真
核查了年度报告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薪资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
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真实、准确。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还对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修订《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新任总裁、副总裁定薪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履
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2 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长及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对高级管
理人员结构的情况、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
评审,认为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
任各自的工作。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动态,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
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
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财务运
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本人详细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在此基础上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从而保证公司 2022 年度能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了
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2 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本人认真学习新颁布
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监管机构
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
履职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五、 其他工作情况
  (一)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不存在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的情况。
  (三)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经自查,本人仍符合独立性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声明与承诺事项未
发生变化。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
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新的一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本人将时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
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2023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谨
慎、勤勉地履行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傅孝思
             独立董事二〇二二年度述职报告(姜伟民)
     本人作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
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2022 年度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董事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姜伟民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二)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司关于补选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并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2
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亿元担保、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
信业务、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2021年度资产核销、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及其附件、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专门委员会任职的情况
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并与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深层次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与其交流相应意见。
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详实地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2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认
真核查了年度报告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薪资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中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真实、准确。报告期内,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还对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修
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新任总裁、副总裁定薪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2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
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报告,不定期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监
督公司内控制度的落实及执行,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阅公司财
务报告;就续聘审计机构发表意见,并与审计人员就总体审计计划、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重大审计发现(包括关键
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及时就内外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积极关
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具体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维护内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讨论并审议了公司 2022 年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计划,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提出积极性建议。公司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产业发展状况和市场
整体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
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
案》,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论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动态,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
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
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财务运
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本人详细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在此基础上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从而保证公司 2022 年度能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了
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2 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本人认真学习新颁布
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监管机构
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
履职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五、 其他工作情况
  (一)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不存在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的情况。
  (三)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经自查,本人仍符合独立性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声明与承诺事项未
发生变化。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
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新的一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本人将时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
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2023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谨
慎、勤勉地履行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姜伟民
             独立董事二〇二二年度述职报告(余鹏翼)
     本人作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
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2022 年度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董事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余鹏翼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二)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司关于补选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并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2
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亿元担保、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
信业务、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2021年度资产核销、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及其附件、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专门委员会任职的情况
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并与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深层次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并与其交流相应意见。
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详实地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2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
议,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报告,不定期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落实及执行,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阅公司
财务报告;就续聘审计机构发表意见,并与审计人员就总体审计计划、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重大审计发现(包括关键
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及时就内外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积极关
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具体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维护内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2 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长及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对高级
管理人员结构的情况、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
的评审,认为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
胜任各自的工作。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动态,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
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
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财务运
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本人详细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在此基础上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从而保证公司 2022 年度能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了
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2 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本人认真学习新颁布
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监管机构
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
履职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五、 其他工作情况
  (一)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不存在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的情况。
  (三)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经自查,本人仍符合独立性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声明与承诺事项未
发生变化。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
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新的一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本人将时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
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2023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谨
慎、勤勉地履行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余鹏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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