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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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彩资源”、“公司”或“发
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6 月
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与长江保荐签署了《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协议书》,兴业证券未完成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即日起由长江保荐承接。长江保荐已指派章
希先生、王慧女士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6 月 29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届满,长江保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持续
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法定代表人      王初
保荐代表人      王慧、章希
联系电话       021-61118973
是否更换保荐机构   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
或其他情况      荐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即日起承接开展保荐工作并
           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指派王慧、章希担任保荐代表人。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998
注册资本       32,639.84 万元
注册地址       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 2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 29 号
法定代表人      戴泽新
实际控制人      戴泽新、王雪萍、戴梦茜
董事会秘书      戴梦茜
电话号码       0510-6883688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0 年 9 月 16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0 年 9 月 25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披露时间     2023 年 4 月 12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按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长江保荐作为优彩资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届满。上
述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如下:
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
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人员等进行培训,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培训情况
报告;
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不存在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
的情况。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公司能够及时与保荐机构进
行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提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等相关工作,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监管机构、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合公司及保荐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并出具相关文件,相关工作
独立、公正、勤勉、尽责,配合情况良好。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长江保荐对优彩资源持续督导期间内
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格式
及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长江保荐认为,持续督导期内优彩资源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与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0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年 9 月 22 日,优彩资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 477,357,66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45,821,299.2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431,536,360.76 元。上述发行募集的
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47 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603,141.96
元。
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导致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经履行内部程序。但
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
规定,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5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币 100 元,共 600.00 万张,期限为 6 年。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
币 60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30,915.10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589,169,084.9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
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2]000941 号”
验 资 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
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因操作人员理解有误,公司董事会未
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进行存放予以审议。上述募集资金专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已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已转至公司一般账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账号:8110501013101273792)。
募集资金采取了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也未导致募集资
金被占用或挪用,不会导致募集资金发生损失。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确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公司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优彩资源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优彩资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完毕,长江保荐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同
时,长江保荐作为优彩资源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亦将继续履行相关
持续督导职责。
  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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