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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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的承诺
  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现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情形;
  (二)本公司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
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股东已及时向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
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
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
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不涉及中国
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
  (六)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合伙
人资格,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
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七)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含其下属企业)拟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现承诺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
的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为他人经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业务的情形;
  二、本单位/本人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对发行人构
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的权益;或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
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帮助;
  三、对于本单位/本人将来可能出现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
发行人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本单位/本人承
诺在发行人提出要求时出让持有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给予公司
对该等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
理;
  四、本单位/本人承诺不会利用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股东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享有的权利及获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的商业
秘密,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发行人利益的业务或活动;
  五、如出现因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权
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单位/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本承诺函自本单位/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浙江华纬控股有限
公司、金雷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终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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