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彭朝晖女士、独立董事向磊先生及
董事余海洁女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彭朝晖女士担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2022年2月届满,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独立费锦红女士及董事胥兴
春女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张惠忠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召开日期 届次 会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等
员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
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
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员会第二次会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
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报告》
召开日期 届次 会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
告的议案》等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认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
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
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
会计报表严格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制度体系建
设,指导公司风险管理,听取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的汇报,确保公司内控体
系正常、有效发挥作用。
(四)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四、总体评价
等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事
项,切实有效地督促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了董事会规
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事前审核,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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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