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1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4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4,939,187.52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708,149,552.8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4 元(含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80,997,683 股。2023 年 3 月 17 日,
公司完成了 1,995,9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总股本由 780,997,683 股变更
为 779,001,783 股。(详见《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6)
公司拟以总股本 779,001,783 股作为现金红利分配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 143,336,328.0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18%。
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胡本源、王传兵、李大明、何新益、万江春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的战略需要,统筹兼顾了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
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
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相关文件中关于现金
分红政策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
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