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客文化: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025      证券简称:读客文化              公告编号:2023-027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筱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朱筱筱
女士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朱筱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不超过 4,023,88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1%。减持将于
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本
                           量(股)              比例
  朱筱筱         董事、总经理       16,095,525        4.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1%。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招股
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
规定。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以上承诺。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读客文化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