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 长江传媒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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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
章程》”
   )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
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
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
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以
下或称“报告期”
       )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有 4 名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慧德,女,1964 年 4 月生,湖北武汉人,经济学硕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湖北省会计学会
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天和经济研究所《财税研究》
专家委员会专家、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
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湖北富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会计实验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
  刘洪,男,1961 年 9 月生,江西省宜春市人,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经济发展评价中
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统计教育
学会常务理事,全国经济统计研究会副会长。
  段若鹏,男,1951 年 10 月出生,安徽安庆人,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
师,研究生院原副院长、党委书记。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常
务理事、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
  杨德林,男,1962 年 4 月生,湖北荆门人,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
战略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清
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管理研
究会副会长,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副理事长,首都企业改革与
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
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 10 次,
独立董事通过现场、通讯或委托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
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
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
表独立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地工作,密切关注公司的
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议,监督
和核查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
关文件、资料,安排调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服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经济、财务、经营
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
人员聘任及薪酬考核、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聘任或者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公司及股东履行承
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
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符合商
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于2022年4月26日发表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
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供担保均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21年度没有为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
业提供担保,只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
的担保;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含)的担保。其中,湖北长
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严格
遵守内控制度、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
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
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
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独立董事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进行审查,黄国斌
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
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
戒。本次董事会补选董事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
黄国斌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
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
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
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过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
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年度
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综合考量公司发展规划、资金情况和投资需求,立
足于投资者中长期利益,制定并实施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并将进一步贯彻《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定,不断改进现金分红政策,完善有关
技术方案,加大利润分配力度,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优化
产业布局,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并兼顾投资者短
期和中长期利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
制,努力创造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独立董事对
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
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的利益诉求,重视对
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
梳理,并以临时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披露,在本报告期内
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非公告上网 3 次。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及临时性公告。
公司坚持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信息,未发生违反规
定的事项。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遵循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
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审
计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
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四、其他
况的发生。
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在经营管理、金融、财务、资
产评估等方面的管理经验和专长,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业委
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
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2023 年,全体独
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
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
       张慧德   刘 洪   段若鹏     杨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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