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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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
了监督职责,监事会主席易红先生对监事会 2022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报告,
并对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做出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监事会对
该报告进行了讨论,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
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
阶段、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使用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预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
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0 票同意、3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
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
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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