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本着审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现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
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2022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
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了公司
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有效地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善,内部控制重点
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
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 2022 年
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报告内容、格式
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没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128,861,629.45 元 ,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配 0.00 元、2022 年度提取盈余公积 9,796,285.22 元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3,742,067.52 元,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679,044,465.95 元,2022 年末母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 1,076,812,806.43 元。公司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
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分配利润的依据。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现拟提出如下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2,388,000 股,增加经过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份 149,820 股后的总股本 152,537,82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
民币 305,075,64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共计转增 7,626.8910 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22,880.6730 万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
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兼
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
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用以购买现金管理产
品或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
不超过 36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额度用以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或理财产品。
五、关于会计变更政策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认真审议,
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
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拟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金额合计 11,190,610.85 元,该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的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资产状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监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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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小康 廖安辕 周代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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