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净利润为 89,778,783.49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
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
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81,999,64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余额 1,607,800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
次利润分配)后的总股本 180,391,8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7,058,776.00 元,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
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
合利润分配原则,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
资者的回报。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
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同意本次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
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
展。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