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215,700.48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30,566,239.27 元。截至
积金为 102,219,813.45 元。经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提议,拟进行如下利润分
配预案:
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48,076 万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2021-2023 年)》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
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
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
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海欣食品(002702)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48,076
万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
情况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战略拓展的顺利实施,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
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
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