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2 年度
实现净利润 252,984,112.33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36,747,882.17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
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
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33,333,33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
利 16,000,000.0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在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
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
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
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
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
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说明
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