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1,168,847,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8,847,75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4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4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4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4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3 年 4 月 18 日至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9 楼
咨询联系人:商亮、谢克莉
咨询电话:0755-23651888
传真电话:0755-2365216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