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奇信: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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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 奇信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奇信;
证券代码:002781)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 年 4 月 17 日、2023 年 4 月 18
日及 2023 年 4 月 19 日)收盘价累计跌幅偏离值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出现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告编号:2023-014),
经公司初步核算,预计 2022 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600.00
万元至-6,800.00 万元。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9 日,目
前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若 2022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
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为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9 号)(以下
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
载,2015 年至 2019 年连续五年虚增利润总额总计 178,452.72 万元,将导致公司经
追溯调整后连续 5 年净利润为负。上述事项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5.2 条第(三)项及 9.5.3
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1),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司股票。
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3-014),
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9 日,目前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2022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被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关
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 2022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为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提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24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
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9 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
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
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借款 94,500.00 万元已逾期,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406.80%。因上述
债务逾期事项,公司已新增大额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3 月 21 日、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9、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
总计 31,596.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36.01%。其中,作为
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 11,719.53 万元,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 19,876.67 万元。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对外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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