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7-179 号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物流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炬申物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炬申物流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炬申物流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的规定编制《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炬申物流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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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炬申物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
上〔2022〕1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炬申物流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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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
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242,000 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15.09 元,共计募集资金 486,531,78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1,902,358.49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54,629,421.51 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569,729.61 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3,059,691.9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3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3,305.97
项目投入 B1 17,656.6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00.62
项目投入 C1 8,049.2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8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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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5,705.8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184.3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8,784.5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5,784.50
差异[注] G=E-F 3,000.00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异系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3,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5月18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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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狮山 632894738 15,176,661.82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20000016304300 6,884,848.62 募集资金专户
丹灶支行
合 计 157,845,006.7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信息系统本身不直接产生
经济收入,但将大幅度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决策能力,提升信息、
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
强化业务操作透明度,为公司业务高速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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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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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43,305.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49.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705.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1) (2) 重大变化
(3)=(2)/(1)
承诺投资项目
炬申准东陆路港
否 22,390.16 22,390.16 7,024.84 12,341.08 55.12 2023 年 10 月 不适用 [注 1] 否
项目
钦州临港物流园
否 9,712.26 9,712.26 931.88 5,591.07 57.57 2022 年 6 月 37.30 [注 2] 否
项目
供应链管理信息
否 3,637.09 3,637.09 92.49 207.25 5.70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注 3] 否
化升级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566.46 7,566.46 7,566.4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 43,305.97 43,305.97 8,049.21 25,705.86 - - 3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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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原预计于 2022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工程期间,由于新疆冬季时间较长、
施工期缩短,工程进度受到严重影响,自 2022 年 8 月份开始基本处于停工状态,预计到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未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达到预计收益。
[注 2]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于 2022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市场尚在开发中,因此未达到预计收益。
[注 3]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原预计于 2022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旨在对公司现有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的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升级,打造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以信息化系统支撑仓储、运输、财务等企业
各业务流程的运转,并且配备建设物流园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仓位的智能监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基
础子系统;(2)CRM 子系统;(3)TMS 运输子系统;(4)供应链管理云平台系统;(5)FMS 财务子系统;
(6)门户网;(7)OA 系统。该项目主要以产生间接经济效益为主,建设完成后,将能够提升公司内部运作
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各业务网点、各类客户的信息共享程度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对主营业
务数据的集成管理与科学应用能力。由于前期项目主要集中在系统开发方面,且大部分功能由公司自主研发,
导致募集资金投入推进较慢。因此,公司 2023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该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32,521,608.83 元人民币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7-57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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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进行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934.55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节余募集资金尚未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已实施完毕,并依法办理了相关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
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
用募集资金,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十二个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3,000.00 万元。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784.50 万元以银行活期存款的形式留存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对应募投项
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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