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炬申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炬申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224.2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
价格为 15.0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653.1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5,347.2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305.9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验证,并由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7-33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8,653.18
减: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5,347.21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705.86
其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5,705.86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1,184.3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8,784.5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2020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要求,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 年 5 月 18 日,公
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及保荐
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
的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放方式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 80020000016304300 6,884,848.62 活期存款
支行
合计 157,845,006.72 -
三、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580,000,000.00 433,059,691.9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
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2,521,608.83 元;另外,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 4,588,597.52 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5月25日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已预先投入金额
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29,987.31 22,390.16 1,253.16 1,253.16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13,007.70 9,712.26 1,992.94 1,992.94
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
级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133.81 7,566.46 - -
合计 58,000.00 43,305.97 3,252.16 3,252.16
单位:万元
以自筹资金支付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 置换金额
发行费用金额
合计 5,347.21 458.86 458.86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
序,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 已预先投 入募集 资金投资 项目 的 人 民 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
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该项决议,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 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已实施完毕,并依法办理了相关
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
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934.55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
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截至目前,相关销户手续还在办理中。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3,000.00 万元。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784.50 万元以银行活期存款的形式留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继续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建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规范运作》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炬申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a b a b
刘愉婷 李东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305.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49.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705.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目(含部分变 额 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 效益 效益
更) (1) (2) (3)=(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炬申准东陆路港项
否 22,390.16 22,390.16 7,024.84 12,341.08 55.12 2023年10月 不适用 [注1] 否
目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
否 9,712.26 9,712.26 931.88 5,591.07 57.57 37.30 [注2] 否
目
供应链管理信息化
否 3,637.09 3,637.09 92.49 207.25 5.70 2023年12月 不适用 [注3] 否
升级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566.46 7,566.46 - 7,566.4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3,305.97 43,305.97 8,049.21 25,705.86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43,305.97 43,305.97 8,049.21 25,705.86 - - 37.30 - -
[注1]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原预计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工程期间,由于新疆冬季时间较长、施工期缩短等因素,工程进度受到严重影
响,自2022年8月份开始基本处于停工状态,预计到2023年3月31日才能恢复施工,导致投入周期较原计划延长。因此,公司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3年10月31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炬申
准东陆路港项目未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达到预计收益。
[注2]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于2022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市场尚在开发中,因此未达到预计收益。
[注3]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原预计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旨在对公司现有的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升级,打造
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以信息化系统支撑仓储、运输、财务等企业各业务流程的运转,并且配备建设物流园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仓位的智能监
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基础子系统;(2)CRM 子系统;(3)TMS 运输子系统;(4)供应链管理云平台系统;(5)FMS 财务子系
统;(6)门户网;(7)OA 系统。该项目主要以产生间接经济效益为主,建设完成后,将能够提升公司内部运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
司各业务网点、各类客户的信息共享程度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对主营业务数据的集成管理与科学应用能力。由于前期项目主要集中在系统
开发方面,且大部分功能由公司自主研发,导致募集资金投入推进较慢。因此,公司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该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32,521,608.83元人民币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4,588,597.52
况 元人民币自筹资金。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7-575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
况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进行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934.55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已实施完毕,并依法办理了相关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集资金投资
原因 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
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
金用途及去向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000.00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