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
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董事
会拟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属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地发表独
立审计意见,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晓春、李大开、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