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
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 立行
使职权,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 会及
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 司生
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切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现将监事会 本年
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监事会召开情况
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
第二次会议 案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第三次会议 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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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
第四次会议 案
第三届监事会 2、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五次会议
案
第三届监事会 项目的议
第六次会议 案
案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第七次会议 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监事 会认
为:公司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董事会 、股
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得到认真执行,信息披露及 时、
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
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 内,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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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监事会检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
户存储和专户使用。报告期内发生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
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深 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
变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和 损 害股 东 利益 的情 况 ,亦 不 存在 违 规使 用募 集 资金 的情形。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 等各
项活动均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 行,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管
理的规范要求。《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 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七)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 事会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规 定,
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公司董事、监 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 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 督促
公司规范运作。同时,进一步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 组织
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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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和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全 体股
东的合法利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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